布魯納對於庶民心理學比較集中的討論,是出現在他的《意義的行動》(Acts of Meaning)一書。他的說法是:任何文化在不經過學院式討論之前都會出現某種對於「內心」「外界」兩分的「心理學」概念,而這些概念會變成某種常識,或某種預設(presupposition),用來決定其他種種概念。但在這二分法的結構之外,還會產生某種「中介」的領域(布魯納稱此為「第二界」,所以,相對的,內心就是「第一界」,而外界就是「第三界」),各個文化對此一領域的認知深淺和多寡都會有很多差異,因此,當我們對原有的二分法的結構有所知悉之後,我們要設法瞭解其「第二界」的實際內容,甚至要為原先所缺乏的瞭解而大力補充其內容,譬如從第一界到第三界之間的交通究竟是透過超自然巫術的方式、人文溝通和想像的方式,或科學假設和考驗的方式等等,而這樣的補充可以包括釐清,也可以包括改寫。於是經過這道手續之後,原先的「庶民心理學」就必然會轉化為「文化心理學」。至於這種轉化為何會發生,我們很難用民族文化的「本土性」來解釋,而必須將它放進社會-歷史演化的過程——特別是異文化間的接觸過程——才足以理解。
二○○九年我去開封參加過一次「中國心理學會:全國心理學學術會議」。在會中極有意思的發現是:當時我參加的「理論心理學組」裡也還沒人提過「文化心理學」,但很多學者、學生都知道台灣有「本土心理學」。不過,大多數的與會者已經不談「本土心理學」,而換上不用任何主張就能朗朗上口的「中國心理學」,並且這種話語也已經是屬於「元理論」(後設理論)的層次,也就是說:在談文化是什麼之前,大家對於文化早已有個共識,那就是「中國文化 vs. 西方文化」的提法,也認為那是個不證自明的「理論架構」。所有的人(除了極少數例外)都認定了文化差異的命題,並且也認定西方理論的缺陷可以用中國理論予以補足。像這樣的共識,在台灣竟然動用過一個「大型研究計畫」(也就是「本土心理學研究計畫」)才能為此做出勉強的肯定。我之所以要這樣提,是因為隔年,北京中央民族大學的《民族教育研究》期刊編輯輾轉來信向我邀稿,他就特別聲稱:大陸學界至當年還很少人知道有「文化心理學」的存在,而我在九年之前已經翻譯介紹了布魯納的作品,實在很令人驚奇。但我也要提出我在「中國心理學」中的驚奇發現:在台灣,我從來沒聽過任何學術人使用過「心理學的學科承諾」這樣的說法,而在那次的會場上卻三番兩次聽到一些有心於學術發展或改革的人會用「學科承諾」來標示他們針對此承諾應該提出什麼改革方案。所以,我現在要以兩岸學術觀察的角度,來談談文化心理學可能的「學科承諾」會是什麼。
嚴格來說,「文化心理學」在現有的心理學學術建制中還算不上是一門「學科」,而比較像是一種「學說」。具體的證據是:即令在美國學界,至今也還沒出現一本適合作為大學本科教科書的「文化心理學概論」之類作品,所以,就學科而言,它頂多是個「發展中」的學科。但我們要談的重點是在於知識本身的「承諾」問題。對此,布魯納有一種討論的方式,是出現在《實作的心靈,可能的世界》(Actual Minds, Possible Worlds)一書中的第九章「教育的語言」(The Language of Education)。文中敘述了一名女生在聽到他所主張的「任何題材都可以教給任何年齡的兒童,假若我們能採取某種誠實的知識形式」之後,她採取相當積極的態度逼問道:如何才能保證那種知識形式是「誠實的」?布魯納承認他用了自己以前說過的一些教學程序和方法來回答問題,但事後,他自己覺得非常心虛,因為他知道那不是那位女生想要的答案。而他的想法是:我們必須回到「語言」本身來回答這問題。我們使用的語言其實都具有「兩面人」的性格(也就是說:不容易用「誠實」與否來形容它)。語言一直同時具有雙重功能:它一方面是一種溝通的模式,另方面也就是它所代表的世界觀之如實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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